【中国纪检监察报】安徽深化派驻机构改革 织密省属企业高校监督网
发布日期:2020-09-23 浏览次数:17782 发布人:集团纪委
安徽省纪委监委近日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加强省属高校、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完善省属企业、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机制。
“一些省属企业和高校纪委还存在与审计或党群部门合署办公,内部查审不分;部分省属企业和高校纪检监察力量配备也不够强……”去年以来,安徽省纪委监委在开展省属企业、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调研时发现,省属高校、企业纪委落实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机制还不够健全,部分省属企业和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薄弱以及“三转”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
针对省属企业、高校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不够规范的问题,上述“两个意见”明确省属企业、高校设立纪委,下属单位根据党组织设置情况分别设立纪委、专职纪检委员或要求专人负责纪检工作,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纪检组织网络。明确省监委向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的省属企业、省属文化企业和本科高校派驻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强调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向省纪委监委负责、接受省纪委监委的领导和监督。明确企业纪委内部分别设立综合室、若干纪检监察室和案管审理室等机构;高校专门设立纪委办公室且不能与审计、党群等部门合署办公,内部设置综合管理、纪检监察、案管审理等岗位,着力落实查审分离,形成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针对省属企业、高校纪检监察人员力量需要加强的问题,“两个意见”聚焦“关键少数”,将省属企业、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本级党委管理干部数作为主要测算依据,分成超过200人、100至200人、100人以下3个档次,提出刚性的人员配备标准。比如,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本级党委管理干部数超过200人的省属企业,纪委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不少于12人。同时,强调党员数或监察对象数较多的省属企业、高校,可以适当增加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配备数量,给各省属企业、高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员力量配备提供了弹性空间。
针对省属企业、高校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两个意见”强调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加强省属企业、高校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并开展对下级纪委书记的履职考核。落实省属企业、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选调标准,注重选拔忠诚干净担当、具备相应业务知识、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或高校教育工作的中青年优秀人才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防止照顾性安排,凸显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属性和职业特征。
“‘两个意见’以多家主管部门联合发文,内容既有刚性要求又有弹性空间,而且直指问题不足,具有较强的权威性、操作性和针对性。意见印发后,各省属企业、高校的党委、纪委普遍反响较好。”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以来,该省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建立健全派驻机构体制机制,推动派驻机构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力度,较好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据了解,截至目前,安徽省纪委监委共设置31家派驻党政机关纪检监察组、5家派驻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向22家省属企业、30家省属高校派驻监察专员,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省纪委监委还创新推行办案协作机制,在派驻机构、省属企业和省属高校组建17个审查调查协作组,整合派驻机构和省属企业、高校纪委工作力量,提升审查调查质效。今年上半年,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省属企业纪委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省属高校纪委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5.4%、2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