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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日期:2016-03-18 浏览次数:5019 发布人:安徽省旅游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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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黟县建设局城镇规划所原所长汪爱生挪用公款等问题。汪爱生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采取收取现金、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房屋等方式,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共计20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采取虚开发票、虚构事实以支付测绘费、工资名义贪污公款27万余元;先后三次将44万元公款借给工程承包人使用。汪爱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2.五河县东刘集镇沱河村村委会原主任蒋光良骗取教育化债资金问题。蒋光良以个人名义虚报建校债务,骗取国家教育化债资金1.3万元,并将其中的1.2万元占为己有。蒋光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违纪款1.3万元予以收缴。

 3.灵璧县灵城镇山西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张连平套取侵占国家征地补偿款问题。张连平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山西村借修筑高速公路征用土地之机,虚报征用土地亩数,骗取土地补偿款共计30万余元。张连平用这笔钱支付个人相关费用。张连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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