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安徽省旅游集团

中国旅游集团 20

安徽企业 100

协同办公平台 | 您是登录的第165658名网民

​萧县安兴龙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物资采购(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30 浏览次数:4783 发布人:安兴发展公司

分享到:

一、项目编号:XXAXZB-2022-074

二、项目名称:萧县安兴龙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物资采购(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名候选单位:

单位名称:萧县玖诚办公用品经营部 ;

地址:萧县龙城镇民治街50号;

金额:伍万壹仟陆佰陆拾伍元整(小写:¥51665.00元),项目负责人:刘冬玲 。

第二名候选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萧采商贸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健康路122号;

金额:伍万伍仟陆佰捌拾元整(小写:¥55680.00元),项目负责人:徐智杰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天。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天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安兴龙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客运西站对面水墨圣泉古镇营销中心二楼,联系电话:1895612802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安兴龙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客运西站对面水墨圣泉古镇营销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18956128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中建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东路南2017号(矿务局大楼南门斜对面)

联系方式:李盼盼 18956157296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