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兴•相王城市广场(安兴大厦)景观、绿化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04 浏览次数:5464 发布人:安兴发展公司
经评标,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合肥相淮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对安兴•相王城市广场(安兴大厦)景观、绿化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安兴•相王城市广场(安兴大厦)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 AHZJ-202123901007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9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21年11月1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徽安兴景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玖拾万捌仟贰佰肆拾叁元叁角壹分(¥2908243.31元)
工期:50日历天
质量:合格
评标情况: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安徽赛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捌拾柒万贰仟柒佰壹拾柒元肆角(¥2872717.40元)
工期:50日历天
质量:合格
评标情况: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孙文全
联系电话:0551-65149581/65149582/65149583转
874
公示期: 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孙文全0551-65149581/65149582/65149583转87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