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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20-01-03 浏览次数:9610 发布人:集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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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三号井法庭副庭长岳文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2年以来,岳文华多次承办与张某某有关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三年春节前,岳文华收受张某某赠送的烟、酒等礼品。2019年9月5日,岳文华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规收受的礼品已折现退缴。

二、寿县大顺镇卫生院原院长李伟违规发放并领取奖金问题。2017年年底,李伟主持召开会议,通过并制定了全院2018年绩效考核方案,以医学检查收入和处方收入为基数,按比例提成作为开单人员绩效奖励,违反了相关规定。2018年1月至9月,大顺镇卫生院以医学检查、中药材等开单提成方式发放绩效奖金共计63万余元,其中李伟领取9万余元。李伟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李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凤台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原教导员张文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3年11月至2019年5月,张文标任凤台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教导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接受非法采砂人员吃请,接受他人贿赂。2019年6月5日,张文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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