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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8-06 浏览次数:7981 发布人:安徽省旅游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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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旅党〔2009〕17号

各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集团公司各党支部:

现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若干规定》是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于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各公司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贯彻实施《若干规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各公司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若干规定》,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要结合企业情况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坚决杜绝违反《若干规定》行为的发生。要认真分析本单位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若干规定》的行为,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

 

 

2009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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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