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发布日期:2014-04-14 浏览次数:5590 发布人:安徽省旅游集团
1.涡阳县实验中学组织教职工公款旅游(国内),涡阳县纪委给予该校校长王钦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上缴财政。
2.和县乌江镇工作人员长时间拖延办理服务对象申请低保,马鞍山市纪委给予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乌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唐成钢党内警告处分。
3.濉溪县五沟镇卫生院院长牛耕挪用专项资金并组织人员公款旅游(国内),濉溪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和撤销五沟镇卫生院院长职务处分。
4.颍上县蚕桑站站长、党支部书记侯翔宇虚列支出套取单位资金和财政扶贫项目资金,颍上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其撤销颍上县蚕桑站党支部书记、站长职务处分;违纪资金收缴县财政。
5.淮南市谢家集区望峰岗镇刘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传照违规使用公车祭祖,谢家集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安徽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