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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09-06-20 浏览次数:10038 发布人:安徽省旅游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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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安徽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纲要》精神,进一步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符合集团公司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用发展的思想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不断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

2、工作原则。坚持与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相适应,为实施集团发展**目标,构建和谐企业提供政治保证的原则;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统筹规划,相互促进的原则;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行性相统一,与企业内部控制机制、风险预警机制相辅相成,总体部署,分段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在实践中完善的原则。

3、工作目标。到2010年,建立符合集团公司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使集团公司广大党员,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切实加强,使腐败现象的预防和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到201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体系。

4、实施步骤。2007年为启动阶段。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按职责分工落实到各单位和各部门。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开始启动。2008-2010年为组织实施阶段。每年对责任单位实施情况进行考核。2011-2015年为巩固完善阶段,在总结、完善、提高、拓展上下功夫,全面深化惩治和预防工作,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作用。

二、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教育机制

5、反腐倡廉教育要以企业领导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为重点,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勤政廉政、廉洁从业为目的,坚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理想信念和从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企业领导人员的培养选拔、管理、任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人员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牢记“两个务必”和“八荣八耻”,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6、制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各单位都要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7、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格局。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系会议,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工作任务。加大宣传教育投入,确保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8、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廉政学习、党风党纪专题教育、企业领导人员党风廉政谈话和培训等制度。

9、改进党风廉政教育方式。坚持灌输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传统教育手段与现代化教育手段相结合,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宣传教育真正入情入理、入脑入心。结合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不定期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革命老区、廉政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和反腐倡廉方面的教育。增强企业员工接受再教育的自觉性和参与度。积极探索构筑包含价值准则、从业道德、行为规范和思维模式等各方面内容的廉政文化体系。强化旅游行业形象教育,结合饭店、旅行社等热点和倾向问题,结合“八荣八耻”的教育,努力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风尚,引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人生观和荣辱观的价值取向,营造尊廉崇廉的浓厚氛围。

三、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10、深化企业改革。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权力制衡的机制。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规范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和途径。凡属企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企业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重要人事安排及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涉及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必须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11、推进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事制度体系,探索以市场机制配置企业人力资源的机制,建立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集体讨论的制度。建立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建立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企业管理人员考察考核体系,完善考察考核办法。改进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的方法,提高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性。严格执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落实职工群众对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知情权、监督权。

12、规范投融资管理。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投资行为,建立项目投资评估论证和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制度。健全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投资项目评估、过程控制,提高投资效益,控制投资风险,建立投资管理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13、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严格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分析和考核,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动态实时的财务监控平台,提高财务的监督效率。认真执行集团公司财务人员委派制度。建立健全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建立资金使用风险评价和控制机制,加强过程控制和反馈,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14、完善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定和完善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建立一整套从工程招投标到材料采购、工程合同结算、质量、安全、成本等管理监控制约保障系统。

15、完善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用工、培训程序,完善用工手续,全面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形成一套科学的人力资源配置机制。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健全工资分配管理制度,完善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实行职工收入和公司经济效益与个人能力、效率、贡献相挂钩的工资分配和审核监督制度。

四、健全权力监督约束机制

16、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制度建设。制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规定的整理,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的有效机制。

17、加强对领导人员和关健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以及在人财物管理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着重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各项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情况,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督促领导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18、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大执行党风廉政和反腐败规章制度的力度,抓好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工作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不到位的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和给予必要的处罚,做到有章必循,令行禁止,违者必纠,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19、加强党内监督。按照《党章》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谈话制度、考核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发扬党内民主,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为党内监督创造条件,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组织协调、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等职责,发挥好党内监督的专门部门的作用,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20、加强审计监督。完善企业内审工作制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职能,加强对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现代企业监督机制中的作用,重点审计监督因违规违纪操作、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导致资产流失问题,拓展对资本运营、项目投资、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广告发布等重点、热点问题的审计监督。加大对单位成本、费用、往来科目、盈亏等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建立审计结果公示制度,审计部门应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制度,加大审计结果的运用,维护审计工作的严肃性,提高审计监督效果。

21、加强民主监督。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作用,每年不定期召开职代会,依法保障职工群众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和民主评议领导人员的权利。坚持和完善厂务公开制度,不断拓宽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渠道,积极构建职工民主监督平台,增强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

22、加强效能监察。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和企业生产经营等管理的各个环节,抓住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等关健环节,加强管理过程中的监察,发现各种失控及风险,及时提出改善和加强管理建议,力求提高管理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完善效能监察各项制度。制定和落实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办事程序,加大对领导人员失职渎职的监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改善各项管理。

五、建立查处惩治机制

23、拓宽发现案件的渠道。要善于在主动开展监督的过程中发现案件,注意通过审计、效能监察、干部考核和在纠正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以及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过程中发现案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开展信访工作,完善实名举报制度。完善信访联席会、信访督查制度,定期分析信访工作情况,认真排查案件线索,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职工群众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职工署名的举报,做到有信必查、查必有果。

24、突出案件查办重点。严肃查办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的案件。尤其是严肃查处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在重组改制、产权交易、经营活动中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处侵犯党员合法权利的案件。

25、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的违纪违反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要严格遵循办案工作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防止在案件处理中出现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26、提高案件查处质量。综合运用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调离工作岗位、解聘职务等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提高案件查处的综合效益。要通过对案件的深刻剖析,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27、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指导。完善办案责任制,加强对基层单位办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完善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立功人员奖励制度,建立健全案件考核奖惩制度。

六、建立评价考核机制

2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与集团公司对子公司领导班子、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同步组织实施。

29、建立反腐倡廉工作评价机制。针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实际,结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阶段性目标,制定出动态性的评价指标体系,综合对反腐倡廉的机制制度和运行状况进行评价,作为加强基层班子能力建设和改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建立改革创新机制

30、创新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思路。在继续加大查处腐败案件力度的同时,加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将反腐败工作由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防范为主,逐步实现反腐败工作的关口前移。

31、创新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能力。加大管理创新力度,用改革的办法有效预防腐败。提高对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有效监督的能力,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上。

八、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

32、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察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系,形成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整体合力。集团公司成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惩防体系构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33、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各负其责,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本单位、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任务,与企业发展、党的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各子公司党组织要把落实情况作为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和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坚持边研究、边实施、边完善,主动构建本公司反腐倡廉体系,每年至少一次向集团公司惩防体系领导小组专题汇报落实本实施意见的情况。各参与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积极支持、协助、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保证本实施意见各项任务的落实。

34、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建设和人员的配备,加强对纪检监察人员的培养、交流和使用,形成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合力。

35、加强组织协调。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依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订年度实施方案,分解年度工作任务,对宣传发动、建立制度、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各项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构建情况的了解,并及时向党委、经营班子领导报告。各子公司党组织及各级经营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实施意见,及时结合各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要形成集团公司有实施意见,各子公司(集团各部门)有实施方案,各基层党组织有落实措施,党小组有活动开展,党员干部有具体目标的惩防体系建设的主体网络系统。对违反本实施意见规定的,要视情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因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工作不力,以致屡屡发生大要案的单位、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二00七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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