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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安兴龙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定点保养维修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10 浏览次数:6509 发布人:安兴发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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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XXAXZB-2023-028;

二、项目名称:萧县安兴龙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定点保养维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名候选单位:

单位名称:萧县金润汽修厂;

地址:萧县龙城镇交通路东段汽车总站对面;

投标金额:肆万肆仟捌佰玖拾伍元整(¥ 44895 .00)负责人:梁新貌。

第二名候选单位:

单位名称:萧县骏驰汽车服务站;

地址:萧县龙城镇交通路西段;

投标金额:肆万伍仟伍佰贰拾元整(¥ 45520.00),负责人:李圣月 。

第三名候选单位:

单位名称:萧县宏达汽车修理厂;

地址:萧县龙城镇交通路西段 ;

投标金额:伍万壹仟叁佰叁拾伍元整(¥ 51335.00),负责人:杜文真 。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天。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安兴龙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客运西站对面水墨圣泉古镇营销中心二楼,联系电话:1895612802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萧县安兴龙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客运西站对面水墨圣泉古镇营销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18956128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萧县凤北佳苑9栋301室

联系方式:纵强  18726298180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195号